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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2018-202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和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1信息来源: 鸿源招标代理 浏览次数: 字号:[ ]

1.招标条件                                             2018111

泰州市海陵区2018-202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列入水利部重点县建设规划及江苏省水利厅总体计划并批准了三年建设方案,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海陵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和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及建设内容:

泰州市海陵区2018-202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分布在泰州市海陵区城东、城西、京泰路街道,苏陈、九龙、罡杨镇,海陵农业产业园区等七个项目区。

项目内容主要为: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排水工程、农村河塘整治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中心。计划分三年实施低压管灌4426亩、喷灌1843亩、滴灌73亩、新建1个流量的装配式排涝站一座、拆建4m宽圩口闸一座、新建2m*2m箱涵一座、河塘疏浚及生态护岸总长度32.055km。项目总投资约6431.12万元。

2018年实施苏陈镇、城西街道2个镇街项目区,计划实施低压管灌2321亩、喷灌392亩、河塘疏浚及生态护岸长度7.425km

2019年实施城东、京泰路街道和海陵农业产业园3个镇街园区项目区,计划实施低压管灌221亩、喷灌1416亩、滴灌73亩、新建1个流量装配式排涝站一座、拆建4m宽圩口闸一座、新建2m*2m箱涵一座、建设农田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中心、河塘疏浚及生态护岸长度18.22km

2020年实施九龙、罡杨2个镇项目区,计划实施低压管灌1895亩、喷灌35亩、滴灌73亩、河塘疏浚及生态护岸长度6.41km

本项目的施工期为36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泰州市海陵区2018-202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建设实施代建和施工监理工作。为一个标段实施招标。

实施代建工作范围为: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含结余资金增补项目)等全过程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配合完成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项目检查、稽察、审计及地方矛盾协调工作,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组织项目实施、工程款支付、阶段验收、完工验收、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竣工验收等进行代建管理,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境保护等进行相关管理,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管理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方检测由发包人委托。

建设监理范围为:泰州市海陵区2018-202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含结余资金增补项目)的建设监理。

代建服务期:代建服务期=建设服务期+缺陷责任期。

建设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建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如有)、资产、资料移交等;

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

②资质条件:

建设实施代建资质条件为:水利设计专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咨询乙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或者是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并具有同等规模等级项目的建设管理业绩;或者是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

监理资质条件为: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联合体监理资质)。

无监理资质的代建单位须联合体投标。

  拟任代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水利专业)职称(60周岁以下),并持有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或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资格等任一资格(已实行注册的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为同一单位)

拟任总监需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

④近三年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用管理中,未出现连续两年被评定为“B”级及以下的;

⑤近三年在承接的各类建设项目中,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 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违法、违纪和违约不良记录;

⑥经检察院咨询系统查询 2017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2本次招标允许“代建+监理”组成联合体投标,工程代建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工程建设实施代建单位。

3.3 本项目中标勘测设计单位及其利益相关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代建、监理。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网信息管理系统(http://221.226.253.14:84/Home/Index.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并与系统业务咨询电话(025-86338772)联系备案相关事宜。

 

4.2、投标人已经备案并确定曾经备案的信息资料库的内容足以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或再无新的资料信息可备案的,使用电子CA证书可直接进入报名程序。

未曾办理过电子CA证书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须下载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221.226.253.14:84/Home/FileDownLoad.aspx江苏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电子密钥申请表.doc)并按《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办理电子CA证书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

4.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建立好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后,使用电子密钥经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企业登录→水利工程会员登录→泰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登陆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112日~116日(截止至 116 17:30),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800/套,请于网上报名时网银在线支付,售后不退。

4.5 请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发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至邮箱:jiangsuhongyuantz@163.com,用于查询无行贿犯罪。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标前会,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对项目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31 1400 分, 地点为: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

本次招标定于20181311400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泰州水利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9.联系方式

人:海陵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9

   编:225300

人:李素红

   话: 0523-86195889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39室

联系人:华艳

邮 编:225300

电 话:0523-86896698、 13952698462

传 真:0523-89988698  

邮  箱:jiangsuhongyuantz@163.com

10.     备注

 10.1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6/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10.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报表中反映一致,如不一致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

10.3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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